为深入贯彻落实《金沙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及《金沙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精神,根据金沙《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我院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7月举办“我校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暑期夏令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增进我国政治学、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领域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提高大学生对本学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实施“优质生源拓展与招生选拔优化工程”,选拔推免生,为2018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考选留部分优秀生源。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夏令营活动,研究生院负责夏令营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选拔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和宣传后勤组,每个小组由若干成员组成,负责夏令营活动的具体实施。
1.US News或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300 名高校、全国重点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或所学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在上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8 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个别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 10%)。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15%。
3.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1.《我校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2.《我校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个人陈述》1份(以下简称《个人陈述》,见附件二)。
②前两年半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申请者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学习成绩专用章;
③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复印件等;
④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研究潜力的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
2.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按以下要求,快递(标明夏令营材料)至:
3.“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材料须真实有效。
学院对照申请条件,审核评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公布的参营人数和校内外参营比例,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在我院网站(/rcpy/yjsjy/)上公布(申请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未接到参营确认通知的同学为未入选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及专业面试):
(一)背景评估:主要对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
(二)专业笔试:笔试分为政治学类、公共管理学类,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等。时间约为2个小时。
(三)综合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涉猎情况、拟在我院攻读学位的学习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每人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四)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40%。
(五)全院“优秀营员”占参营学生的比重原则上不超过80%。
(六)选拔考核综合成绩公布与运用:考核选拔结束后,我院将在7月10日之前在学院网主页公布营员考核综合成绩,公示“优秀营员名单”,公示期截止为7月20日下午5点。
根据选拔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金沙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学院为所有营员颁发“营员结业证书”。获得《金沙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我院2018年“推免生”,免复试;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应专业,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免复试录取;达到“国家线”(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根据招生指标依次录取。
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夏令营活动期间,我院为营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食宿(武汉市本地学校学生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来自外地学校的参营学生凭票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张老师,027-68755245;马老师,027-68754263
附件1_金沙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_金沙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doc